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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考虑到今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经济下行的压力,政府部门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将那些出活力、稳增长的制度供给,摆上最紧迫的工作日程——形势变化留给我们争取主动的时间,其实已经不多了。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句话,“中国今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面临的困难超过去年”,已将经济分析中喊了一年的“止跌回稳”、“见底回升”之类,彻底地“泡了汤”——经济还要下行,困难正在加大。

这时候,政府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当年红、现得利”,打肿脸充胖子、瘦驴拉硬屎,死撑着那个台面不愿意下来。不但天天自己在那里喊高指标、下大任务,还把急于求成的那一套工作布置层层往下压。弄得基层负重如牛、喘不过气来,还搞得统计部门和在职官员报假账、说假话。

还有一种选择是“放开眼界看未来、坚定不移向前进”,既别自乱阵脚、也别高枕无忧。充分预估困难,着力制度供给的创新,打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以“引而不发,跃如也”的境界,激活市场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反弹琵琶、功夫在诗外,成就了“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局面。

我们需要做出第二种选择,而这个选择的关键,又在于政府要为稳增长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制度供给是就政府、尤其是现代政府而言的。说得土一点,就是一个政府,到底是干啥吃的?简言之,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但对公共产品,我们过去多理解为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而且认为那就是应该由政府来全盘提供的。其实,现在的情况也并非“铁板一块”、都是由政府来“埋单”的。当下“红得发紫”的PPP模式,就是公私合营来建设甚至是运营公共设施的一种模式。但即便如此,PPP模式的相关制度安排,还是要由政府(如果牵扯到立法,那就包括了权力机关也即“广义的政府”)来提供的。这也就是政府提供的最重要公共服务——制度供给。

近年来谈及政府改革,多局限于简政放权,这似乎还太消极了一些。即便是大力度的简政放权,如果缺乏有效制度供给的跟进,最后的实效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那么,新常态下的制度供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首先,要从 “决定性作用”的意义上理顺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通常人们总是将政府和市场理解为“刀切豆腐——两面光”,而争论的焦点,又落在了谁多一点、谁少一点,谁强一点、谁弱一点之上。我以为这是认识上的误区。正确的视角,还是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即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说的,经济是“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这其中,经济基础是具有决定性的,包括政府在内的上层建筑是被决定的。当然,政府也不是只能随波逐浪、无所作为,它还能对经济基础起到反作用。但反作用有好有坏,或是顺势而为,助推发展;或是逆潮而动,阻滞前进。所有这些,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全深改《决定》中的那句经典表述:“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其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体现在有效制度供给上。经济基础已然市场化了,那政府就要为市场经济规律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及时提供一整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供给。譬如改革之初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就是政府为市场在“三农”领域中提供的有效制度供给。这样说,也不是过去没有制度供给,政社合一、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制度,就是计划经济大的制度供给背景下,在“三农”领域中小的制度供给。当新的制度供给还没有提供之前,旧的制度供给就是“王道”,“人随王法草随风”,搞“大包干”就是不合法的,起码是违规违纪的。所以小岗村的18户村民要在“生死文书”上按下手印,准备承担“坐牢杀头”的危险。那么,我们现在有没有像当年那样失效的、甚至是负效的制度供给呢?很显然,还有不少,诸如政府权力运行、资源要素配置、市场秩序维护,社会保障健全等很多方面,都还有待于政府尽快提供与时俱进的有效制度供给。

最后,制度供给的有效,最终要体现在出活力、稳增长上。制度供给是否有效,用得上当初的那句神逻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法规制度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涉及领域无所不包、在劫难逃,这固然是现代法治社会的理想境界。但是不要忘了,“民以食为天”。如果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制度供给不给力,发展的动力严重不足,最后搞到经济和老百姓的收入都上不去,那就是舍本逐末、缘木求鱼。考虑到今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经济下行的压力,政府部门应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将那些出活力、稳增长的制度供给,摆上最紧迫的工作日程——形势变化留给我们争取主动的时间,其实已经不多了。

 (成稿于201537日,刊发于《浙江经济》2015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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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亭

刘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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