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1202 #新观察系列
“只有在铺天盖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会议、文件、讲话、表态过后,动真格地去把那些真正能起到风向标作用的典型性事件切实处理好,才能给全社会树立起“徙木立信、一诺千金”的政府公信力。恰如改革是“刀口向内”的作为,有鉴于这类事件的利益相关一方是“体制内的”背景,因此成效的好坏,又全取决于以下八个大字:“行胜于言,法大于权”!“
2024年9月30日成稿
关于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大家往往认为是需求不足,无论是投资需求、消费需求,抑或是出口需求。这和之前一贯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很有点不同的味道。而投资不足,是因为政府“没钱了”,消费不足则是因为“老百姓没钱”了。出口不足复杂一点,是因为人家搞经贸问题政治化,搞供应链外交——左一个“近岸外包”,右一个“友岸外包”,于是宁可高成本、高价格,也要在中国之外找供应商,为的是“防风险”,起码“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对此怎么看?说需求不足是有道理的。但需求不足仅仅是因为“没钱了”,却不一定讲得通。我国这些年来,说是不搞“大水漫灌”,但M2连年高增长,目前总量已高达300余万亿元了,相当于美国、欧元区和英国的总和,还说“没钱”?大量的钱都躺在银行里,愣是不往实体经济里去,你又奈我何?
起初仅仅是民间投资增幅下滑,投资主要靠政府投资撑着门面。再就是民间投资转入负增长,政府靠大量负债搞建设。而当政府的钱连负债的利息也还不上时,政府投资项目对其中承担建材供应、工程施工的民营企业的经费拖欠,也就大面积地开始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一直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何谓“一流”?还有一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三化归一”的价值导向。但可惜的是,由于总体经济下行而引发的连锁反应,越来越多的体制内单位对民营企业资金的拖欠,使得这种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大打折扣”。连“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样的“天经地义”,欠钱的“有司”都可以“置若罔闻”,那从嘴里说出来的话,又有多少人能够深信不疑呢?
为此,我曾在去年9月间写了一篇“‘徙木立信’就是了”的公号文,文中建议“就抓好我曾在不同场合多次建议过的一件事——限期清理政府(广义政府,包括一切所谓‘体制内’的部门和机构)对民营企业的欠款!”
我学习了很多会议和文件的精神,也去考察过某些地方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所做的扎实努力。当我读到浙江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2条举措时,有点“大喜过望”:毕竟“推动实现政府无拖欠款、浙江无欠薪”,那是一个难度极大的目标,也是一个很高的境界,绝非一般的努力可以达成。且不论当下是否实现,但能够喊出这一嗓子,也算是“绝非易事”了。
所以,当贵州出现某区政府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甚至“‘运作’有司,对讨钱人以‘寻衅滋事罪’加以‘刑拘’‘逮捕’的事,即所谓‘以刑化债’‘以刑抵债’一说”以后,我还专门撰文剖析了“广义政府”的两重性问题(“详见文末链接”):当它具备人所共知的公共治理行政主体一重性的同时,他还有可能会同时成为一单(如委托代建)合同的签约和履约方,下到建设业务市场里,“充当一把特定的‘市场主体’”,因而“具备其作为‘交易一方’的‘另一重性’”。认知到了这一步的时候,所谓“欠债还钱”的“法网恢恢”,照样也得一视同仁地“疏而不漏”,否则就成了“法律面前不必人人(包括合同双方)平等”了,岂不大谬哉!
然而没想到的是,事态还在发展。不但对本省域内的民企工程款拖欠不还、“以刑化债”,还接二连三冒出来跨省域“远洋捕捞”式的逐利性执法案件。浙江新湖集团最近被执行的上百亿标的股权资产判案,就是其中典型的一例(详见《浙商》杂志《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 上百亿资产或不翼而飞》、《千万莫寒了企业家的心 多位浙商、专家发声|知名浙企疑遭“远洋捕捞”式办案后续》,以及京衡律师事务所对于发回重审的《审前律师意见书》)。
这似乎已然不是明显的赖账不还,而是演变成为公然的以司法权力为包装,明火执仗地“抢钱”了。我们不好揣测,这背后就是“一场事先商量好的阴谋”。但这样的态势发展下去、蔓延开来,我们体制内的部门和官员,扮演的是到底是什么角色?维护的是公平正义的经济秩序和法律秩序吗?我们的民营企业还会有安全感吗?还会去继续去扩大投资、辛苦经营吗?我们党和政府这些年打造营商环境的全部努力,会不会信用崩塌,毁于一旦?
党中央9.26政治局会议研究了当前的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作出了加大财政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提振资本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等一系列重大决策,连日来市场给予热烈回应。这对强化预期、增进信心开了一个好头,但是后期的相应措施还得紧紧跟上。譬如,会议精神中就意味深长地强调,“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要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举扭转全社会预期不良、信心不足的突出问题,肯定需要“大动作”的出手。但真正从根上解决好这一问题,还是需要扎扎实实地下笨功夫、苦功夫,去建构好我们的一流营商环境。只有在铺天盖地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会议、文件、讲话、表态过后,动真格地去把那些真正能起到风向标作用的典型性事件切实处理好,才能给全社会树立起“徙木立信、一诺千金”的政府公信力。恰如改革是“刀口向内”的作为,有鉴于这类事件的利益相关一方是“体制内的”背景,因此成效的好坏,又全取决于以下八个大字:“行胜于言,法大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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