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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所要主张和践行的,就是“按市场规律和主体意愿来健康推进的新型城市化”


浙江是全国第一个提出实施城市化战略(1998年)的省份,也是第一个提出践行新型城市化道路(2006年)的省份。包括在推进一个省域的城市化空间格局优化中,浙江遵循中央关于“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精神,不失时机地推出“三圈一群(杭甬温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的战略构想,也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但是,随着全国城市化发展的不断推进,我们也可以清楚地感受到实践中出现的种种偏差。其中最大的一个毛病,就是行政主导型的城市化倾向。行政主导型的城市化弊端多多,这里只说大城市和都市圈这一桩事情。2001年初,中央对此最早提出的还是“城镇密集区”概念,但在五年后就明确转为“城市群”概念了。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的写法有所创新。强调要“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形成东北地区、中原地区、长江中游、成渝地区、关中平原等城市群。”

但我希望,不但要提出城市群的概念,描绘城市群发展的理想状态。,尤为重要的,是要指明经由市场化来加以切实推动的实现路径。因为对此再不加以正确引导的话,很有可能再度出现“说对做错”的尴尬。譬如最近在全国兴起的一个“撤县(县级市)建区”的风潮。在我看来,作为城市化主体形态的城市群,本意强调的是跨行政区的城市,基于经济、社会、历史、文化紧密交流自然而然形成的大中小城市的有机集合,侧重的是市场经济的横向联系。而非违反城市化发展规律,动辄调整行政区划和管辖隶属,人为大面积扩张城市边界。

浙江早在2006年就提出的“三圈一群”构想,是和中央提出的“城市群”理念相一致的。对此我们可以重温当年的表述如下:“鼓励大中城市通过城际快速干道等连接周边小城市,形成组群式城市发展格局(省委“十一五”规划建议)。” “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中心城市发展,发挥城市群的网络效应,提高区域整体竞争力。”“构筑杭州都市经济圈”,“构筑宁波都市经济圈”,“构筑温州都市经济圈”,“加快培育金华包括义乌等城市在内的浙中城市群(以上四句简称‘三圈一群’)”。

进入”十二五”时期,在未加说明的情况下,省里又出现了都市区的新提法。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指出:“加快建设都市区和城市群。”而之后两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则兼收并蓄地表述为:“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无论都市区还是都市圈,如果其指向都是以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强大服务和创新功能,对周边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产生辐射及带动作用,从而形成一个基于市场化经济联系、兼顾社会、历史、人文联系的高城市化水平的城市集聚,我觉得那这都是对中央关于城市群发展内涵的正确把握,都是值得肯定并加以坚持的。

从我们省的实际出发,都市圈的提法似乎更为稳妥。都市圈所强调和侧重的,是你市长不要多管所谓“‘城墙以外’的市域”,而是就全力管好你的市区、你的中心城区就行了。只要你的功能做全了、做大了,特别是做强了,周边的中小城市、特色小镇、甚至是乡村,自然而然会“望风来投”,从而形成一个非行政性紧密联系的都市化区域。

浙江区域竞争力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是大城市发育不足。但发展大城市规模是一个方面,功能是更重要的一个方面。现在人类已经找到了既做强大城市但又可以有效避免城市病的好办法,那就是基于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都市圈和城市群,那我们又何乐而不为呢?浙江是“省管县”改革的先行者、模范生,提供的经验也为中央所认可,所推广。我们真的要想明白,什么才是接浙江地气的好东西。千万别像《南方周末》报道标题上说的:“你要‘省管县’强县扩权,我要‘县改区’壮大城市”,动的脑筋都是围绕着行政权力打转转,结果还搞得大家不尴不尬、无所适从。

我们所要主张和践行的,就是“按市场规律和主体意愿来健康推进的新型城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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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亭

刘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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