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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们的经济工作要顺应时,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农民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就硬是不能转让?为什么城乡土地市场就一定非要是“两张皮”?为什么就不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一体打通的房地产市场?

 

在参政议政务虚会上的发言

(之下篇)

 

(上接之上篇)

 

其次,我们的经济工作要顺势应时,进一步明确发展导向。

 

大转折时期,尤其要清醒把握未来的发展趋势。而新世纪以来,我个人感觉,除了原来讲的新型的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这“新三化”以外,还有三个很重要的新趋势明摆着,需要在我们的党代会上给予重视,加强引导。我历来主张,党代会的报告要有思想性,不一定像政府工作报告那么具体。当然,思想理论还一定要有前瞻性。

 

第一个就是信息化。人类社会从农耕社会到工业社会,现在要开始进入到信息社会了。我们沿海发达省市,人均收入已达到高收入国家和地区的水平,大家都需要考虑后工业化社会的应对问题了。后工业化社会其实就是信息社会,就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深度信息化的社会,对此一定要重新认识、全面把握。

 

照病后复出的李开复的说法,十年之内50%的就业岗位都会被人工智能替换掉。当然,他是“极而言之”。我写了一篇文章,题目叫作《不要成为那“50%”中的一个》。过去认为,大量的一般性的、简单和重复的纯体力劳动,可以由机器人替代。但现在看起来,简单和重复性的脑力劳动,也完全可以由人工智能来完成。经济、社会、人文的制约另当别论,但在技术上明白无误的都可以实现。在这样的大趋势下,你自己的教育、自己的就业,包括自己的产业体系,到底往哪个方向去发展,那是一定要呼应上去的。信息化给我们后发国家一个千载难逢的换道超越机遇,我们不一定要亦步亦趋地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传统工业化的老路。

 

第二个就是生态化,或者叫绿色化。我们国家要可持续发展,不是人家要你这样做,而是你自己为了子孙后代着想,一定自己要这样去做。我听说在十八大上,习主席力主要把“美丽中国”写进去,这就是一种“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价值取向。现在我们干的不少的活计,有点得不偿失,还没想明白。GDP总量虽然是上去了,但最后是臭气冲天、污水横流、垃圾遍地;一辈子挣的钱,最后又都还给了医院。虽说环保加大了监察的力度、执法的力度,但还远远不够,关键是全民族、全体老百姓要行动起来、参与进来。生态环境都是自己的,要让绿色环保组织大大发展,每个人都起来捍卫自身的环保权利。

 

第三个就是人文化。“四个自信”,最本源的还是文化自信。经济社会发展,人文是灵魂。如果今天只有一个目标就是追求富裕,那怎么富起来,难道就是“坑蒙拐骗偷”?富起来干什么,难道就是“吃喝嫖赌抽”。如果是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价值观,那我们科学发展的这面“红旗”,又“到底能打多久?”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还有什么前途和愿景?经济发展里面,绝对有一个人文精神的问题。

 

在这样一种“新三化”的趋势下,相应地我们要发展的经济形态,就应当是信息经济、生态经济和人文经济,并且这三种经济形态是良性互动、相辅相成的。再相应地,我们的作为空间和发展导向,就是怎么把信息、生态和人文的因子,融入到我们传统的“见物不见人”、“一切向钱看”的经济发展中,带动它的改弦更张、转型升级。这也就是“互联网+”,“生态+”和“人文+”,都得能够加得进去,还要加得好。这可不是机械的、表面化的“+”,而是有机的、内生性的“+”。先是渗透、融合,再是转化、带动,最后扬弃、改变,整体提升了我们经济发展的模式和品位。我们在这样一个经济基础之上构建起来的上层建筑,那就大有希望了。

再次,要像“酒驾入罪”那样有效“打假”。我高度关注全社会“打假”的问题,因为这是国家健康的毒瘤、社会文明的染缸,再不解决要毁了我们的文化和精神。新中国建国以来,执行有力、立竿见影的东西,一个是户籍制度,一个是计划生育,还有一个近期非常有效的,我看就是打击“酒驾”了。类似于前三个动作的力度和效果,我们能不能再来一个全社会的“打假”行动?

 

假货泛滥,见怪不怪,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个眼睛看得见的“假货”问题,而是成天生活在这么一个“做假”横行的国度里,我们的人文精神大厦就会坍塌,全体国民的人格也会分裂。如果对假货安之若素,那你讲假话、报假账还有什么可犹豫的?随随便便,张口就来,习惯早已成自然了。不做假货赚不了钱,不说假话进不了步。论文是假的,学历是假的,甚至连干部的年龄和履历都敢造假,放心大胆地“领空饷”、长职级。这就会像是瘟疫流行一样,毁掉整个社会。

 

刚刚有人讲到国家产业政策不要“过犹不及”。一旦“过了”,其中一个后果就是大规模的、普遍性的“骗补(财政补贴)”。如果作假的成本很低,而收益却很高,社会风气就会被严重污染,单靠上级监督还真管不过来。这个东西,我的意思可不要把它看作只是“马云在网上卖假货”那点事。马云回应提出要像治理“酒驾”一样来顶真打假,我举双手赞成(20170319《愿“天下无假”的梦想成真》)。因为这的确不是一个小问题,是影响到我们这个国家、这个民族,以后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个“天大的问题”。

 

最后,果断地实质性推进农地改革。很多有识之士在这方面,都有很权威的意见。我只重申一个观点:抓紧修法,千万不要再“犹抱琵琶半遮面”、犹豫不决了!

 

我们还是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既然《宪法》上已经讲了,城市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都是公有土地。那我们就不要随便去动它,也不去讲什么“私有化”。但既然都是公有土地,为什么“含金量”(假如有“含金量”一说)更高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可以转让,然后带来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房地产的大发展,也带来了城市市民的“安得广厦千万间”,以及相应的城市居民的物质财富显著增加;而农民土地的使用权为什么就硬是不能转让?为什么城乡土地市场就一定非要是“两张皮”?为什么就不能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一体打通的房地产市场?

 

至于耕地的保护,那是用途管制的问题。早就有规矩,乱不了方寸的,也不要“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只要你把农村建设用地作为一种要素,进入到规范的要素市场,坚持市场化改革的取向,国家又对这种特殊的要素市场加强监管,那就不会搞乱而只能是搞活。这是发展经济的一盘大棋,也是一项旗帜性的改革。在这方面,真的是要下决心,下大决心。为了让改革“于法有据”,那就赶快“立、改、废、释”现有的和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

 

实际上真正追究起来,还是国务院没有按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履职。明明八八《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明明随之在同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明确:“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并布置了接续的任务:“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结果在随后的1990年,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可关于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例》,就没有下文,“泥牛入海无消息”了。

 

究竟是当初《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修正的不对,交办的任务不明确,还是国务院玩忽职守、半途而废?牵扯到绝大多数国土面积和中国人口的这件天大的事情,居然也就这样不了了之、无人问津了?这一拖拉、一停顿,一晃就过去了25年;而过往就此解决城市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的合法性问题,居然不过耗时区区2年零1个月!

 

农村的这一块“落下不管”,我想或许也是因为人们有不同的意见争论吧。结果偏偏是那种狭隘的观点,单一的观点,就农村论农村、就“三农”论“三农”的观点,占了上风。他们认为,不让农地入市,是保住农民地权的“防火墙”,是对农民的负责。岂不知恰恰是这种办法,结果把农民的“分化和进步”搞死了,把农村人口的城市化之路堵塞了。现在成天在讲“人的城市化”,在算三个“一亿人”的账,殊不知实际上这有可能是“叫好不叫座”的事情。

 

你可以去问问现在的农民,有谁愿意听了号召就去进城、就去市民化?为什么?因为你的农村户籍、农民身份,是有含金量的。农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这中间的我的那一份)的权益,你不给我“量化到人”,并具有法律上效力,我是不能“走”的。农民的户籍和“身份”没了,三块地的财产权就没了,我二傻?原来农转非、蓝印户口等等,我是稀里糊涂“上了贼船”,这次再也不能“受骗上当”了。现在全国各地的农村都在搞农地确权,这是基础性的工作,很好!但确来确去都是什么市府办、县府办在发文,这会有多大的法律效力?一旦打起官司来,这种文件能算数吗?我很怀疑。

 

我就提这么四点意见,完了。(全文完)

 

       2017年5月5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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