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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两条政策导向: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是“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这两条,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之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如果很好地做到了,将不但极大地纠正过往城镇化进程中的偏差,同时还将为下一步彻底的城乡一体化,铺平了前进的道路。但是,七、八年过去了,进展虽有,但非常有限。其中的原因在于:第一,共识不足;第二,改革不力。
 
 
 
 

 

  【正文】在微信群里读到杨伟民先生在央视财经上的一篇演讲词,忍不住击节大赞:果然是大智慧又接地气的建言献策,惟愿上达天听,全民共识! 
 
  杨先生演讲的题目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是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重大潜力”。他强调,这里的“人”,主要是指“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因此,所谓的“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主要是让农民工落户,就是农民工市民化。”
 
  对此,他分了两大块加以阐述:一是“农民工市民化,怎么看”,细分为“四个有利于”;二是“农民工市民化,怎么干”,具体又有四条建议。通篇演讲条分缕析,眉清目秀;鞭辟入里,娓娓道来。且大处着眼、小处着手;视野开阔、举措扎实,实在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上乘国策论。
 
 
  自世纪交替、城镇化战略纳入中央的重大决策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不小的偏差。对此,我过去曾有一些戏言加以调侃,诸如“见物不见人、要地不要命”,“兴城不兴业、重形不重神”之类。但在2013年秋中央专题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并随后出台城镇化发展规划以来,这种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得到了很大的改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此明确提出了两条政策导向:一是“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即“农民工市民化”;二是“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即在户口未落在城市之前,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及其赡养人口,也要按常住地(城市)标准,享受到和市民一致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两条,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之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如果很好地做到了,将不但极大地纠正过往城镇化进程中的偏差,同时还将为下一步彻底的城乡一体化,铺平了前进的道路。但是,七、八年过去了,进展虽有,但非常有限。其中的原因在于:第一,共识不足;第二,改革不力。
 
  共识不足,集中在对“农民工市民化”到底“怎么看”上。杨先生的见识了得,从第一个“有利于”就可以一睹风采。他没有拘泥于“人口红利消失”等既有的简单化定论,而是更深一步,从为数2亿多的农民工,因为无法在城市定居而在40多岁返乡,“一生相当于少工作了20年”这一人人司空见惯的事实出发(40多岁挣的钱,已可成亲和在老家盖房,加之苦力活也干不动了),引申出其他对保障产业链安全、形成庞大国内市场、壮大中等收入群体等一连串的“有利于。”
 
  这个发现和其后的逻辑演绎,有如马克思当年分析资本主义,恰恰是从人们最常见的、千百万次发生的商品交易开始,是一个道理。马克思从商品入手,解剖了背后隐含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系列矛盾。同样道理,杨伟民从农民工入手,分析了他们对增长的四个相关条件堪称实质性的影响:劳动力供给、就业的产业链、收入转化为消费需求,形成理想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他的分析虽然多集中于经济方面,但以此为基础,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到人文、社会和治理等多个领域。一些专家所欣赏的“进攻退守”的农民工“城乡两栖”状态,在我看来不但是不公平、不人道的,起码由此造成的数千万“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搭伴夫妻”现象,终究要让我们的社会为此付出沉重的历史代价。种种关于人文进步、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美好愿景,也终究会因为农村的破败凋敝和农民工家庭的无根生存,而成为画饼充饥、望梅止渴。
 
 
  改革不力,集中在对“农民工市民化”到底“怎么干”上。杨先生的“人间烟火”,从土地和住房制度的改革建议,便可以分明感知。城镇化称谓改为城市化,身份证以经常居住地登记办理,这都是必要之举。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于因农民身份(农村户口)而坐拥的(土地)利益,究竟以什么样的制度创新来加以合理保护、或活化变现?如果对这些“实货”的处置没有个说法,单兵突进的户籍改革讲一百年,最终还是等于零。
 
  对此,杨先生的改革手笔是两条:第一,政府大规模启动主要面向农民工的城市安居工程建设。城乡住房结构最大的问题,是农民工常年工作、居住在城市,但他们却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房、达标住房和产权住房。他们通常凑合在工棚、地下室、城中村、合租房或集体宿舍里,即所谓“城市老鼠安家的地方”。而另一方面,他们耗尽财力,在老家盖起了楼房,却只是正月初一到十五在那里小住半月,然后进城打工,则小楼便成了“农村老鼠安家的地方”。农民工居住“两只老鼠”的困境,是城乡分离的土地和住房制度造成的。如果城乡房地产市场一体化了,农村住房也可以像城市居民那样顺畅交易和变现,农民又何苦来非要在老家置业,而且不住也只能摆在那里“装象”。
 
  第二,放宽甚至放开农村建设用地“入市”,扩大城市安居房建设的用地供给。城里的商品房农民工家庭买不起,所以要建安居房。但安居房再便宜,如果在现有的城市国有土地上做文章,那也还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的。增加城市住房供给的要害,在于增加城市住房建设用地的供给。而增加城市建房用地供给的要害,又在于增加农村建设用地的转移供给。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和“炒房热”,特定条件下可以动用行政限购限价的手段,但这毕竟不是治本之策、长久之计。农民工家庭到城里落户定居,是扩大需求、拉动经济,顺势而为推进城市化的大好事,人为打压这种需求是再愚蠢不过的短见。这么多的农村人口要进到城里来“讨生活”,是“以人为核心的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又何苦倒行逆施,非要把人家摁在那里不能动,和规律过不去呢?
 
  问题是明摆在那儿的:大量的农村建设用地闲置着,更大量的农村住房闲置着,而城市的建房用地却高度稀缺、寸土寸金,城市的商品房却一涨再涨、奇货可居。不经过改革从而在城乡房地产市场(要素市场)一体化上闯出一条新路,那“农民工的市民化”,就永远是一句空洞的口号,绝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因为工作的关系,我和杨先生相熟并多次对其城市化的不俗见地发表过评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经济的长期向好是毋庸置疑的。但光是沉醉于这样的乐观判断而无切实的改革,我们是否就真能等来所谓的“长期向好”呢?恰在这时,读到了杨伟民先生的最新宏论,深以为然,且对其“重大潜力”的定位更以为是。推进发展过程中问题导向的改革深化,这就是他给我们的答案,再一次惟愿上达天听,全民共识!
 
成稿于2020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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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亭

刘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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