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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富民强省”这四个字,作为我们目标的导向应该说是最经典、最概括的了。这里面最要害的指标,就是服务业比重、城市化率和居民收入增幅这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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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推进转型发展

——对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若干思考

(之五)

 

上接之四)

  、目标确定  

 

这个问题我可以从简表述,因为我在《今日浙江》上,曾以“济时彦”的笔名,发表过“转型发展的三大指标辨析”,后来在院里“聚焦‘十二五’的十日谈”活动当中又作过交流。“浙经时评”的文章有两处出错,我在这里顺便作一下勘误。其中有一个错误是多加了半句话,那或许是排版的粗心。后面曾出现过我省城乡居民收入连续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年份的数据,我请潘毅刚同志帮我复核了一下,结果的确是搞错了,把城乡居民的人均收入分别是9年和25年居全国各省区之首,错写成了8年和26年。

总的目标是“富民强省”这四个字。请大家注意,富民不能仅仅是一个口号。如果是发展理念的话,那是体现了“以人为本”,体现了“民生优先”,体现了“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来共享”。富民还体现了解决我国国民经济不良循环深层次问题的努力,也就是说要提高在国民收入蛋糕分配中对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分配比例。或者说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的分配比例。“富民”这两个字,不是政治上的作秀,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实践。所以,我要特别强调一下“富民”这个概念。

其次是“强省”。我们的眼睛,不能光是盯着要把GDP的盘子做大,说是总量又上了什么什么台阶,突破了什么什么大关。那是叫“做大”,不是叫“做强”。“强”要靠你的结构优化、素质提升;靠你的服务业发达,靠你的城市化人口增加,如此等等。“富民强省”这四个字,作为我们目标的导向应该说是最经典、最概括的了。

这里面最要害的指标,就是服务业比重、城市化率和居民收入增幅这三个。而恰恰是这三个指标,实际上在我们搞《基本思路》的过程中,是有所歧义的。经过反复的磨合,现在的表述还是可以接受的。

首先是服务业的占比《思路》稿中是“到201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8%以上,努力实现三次产业比重由二三一向三二一转变”,这就是一个比较积极的表述。当然,我们规划院自己提供的《思路》研究稿,其表述更为积极。朱总是否秉承我的“旨意”,不得而知。我在“济时彦”的经济时评中,曾点到我在2007年年初省政府常务会发言中提及的三个影响服务业发展的问题——你要切实提高服务业占比的话,你就必须要解决好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个是要解决好对服务业的统计口径和方法问题。因为你的统计,不能确切地反映服务业发展的现实。由于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大量生产性服务业的增加值,都统计在制造业的口径中。这一增一减,结果相差“远去了”。

第二个是要解决好发展理念和“偏好”问题。有人跟我说,前不久又在《杭报》看到,市里继续在提“工业兴市”的口号。对此,我是将其理解为对服务业发展认知水平的标志。什么时候杭州市摒弃这个提法了,我认为相关的认知水平就提升了,否则还是有点“食古不化”。

第三个是要解决好体制创新的问题。如果除去餐饮之类一般的服务业,我们对很多的服务业门类,要么把它们看成与意识形态有关,除了国有经济介入,其他是都不能染指的;或者看成是政府职能的延伸,除了事业单位经营,其他也都不能参与,结果大量的服务业就发展不起来了。大家最近或许看到一个内部材料,是省纪委提供的,讲的就是戴备军的案例。他前面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后面到的环境保护局。一个很基本的“敛财之术”,就是强化这两个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下面的事业单位及其职能,把大量的行政管理职能向其不断延伸,然后因为不是直接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就完成了很多的钱权交易和洗钱操作。省纪委的文章捅破了那层“窗户纸”。所谓的事业单位,实际上就是限制竞争,保护垄断;就是官商不分,利益交换。许多的腐败,根源之一就在这里。这也印证了我原来讲的,为什么浙江的服务业发展水平这么低,问题无非就是这么“三个词”。我当时应对吕省长的提问,一时情急就冒出了这么“三个词”:第一个是统计,第二个是观念,第三个是体制。这六个字,影响了我们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我在时评文章里面是这么写的,我在这里给大家念一下:“如果我们的城市更多的从“工业偏好”中摆脱出来,去用心挖掘服务业发展的巨大潜能(这是讲观念,后注),如果我们的统计能把大量并非专属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成功地剥离出来,服务业的增加值能够得到一个真实的反映(这是讲统计,后注),那二三产业的结构之比,怎么就不会出现一个显然是合理的变动呢?

 

 

其次是城市化率,城市化人口占社会总人口的比重在这个问题上,我同样认为应当秉持更为积极的态度。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就一定要把城市化率这个百分数提高到什么水平。我所强调的主要是提高质量,也就是要把大量居住在城里半年以上的所谓“常住人口”,也即那些拖着长长的农民尾巴的“半城市人口”,尽快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帮助其在城市里定居,转化为市民。挤掉城市化率中的大量水分,提高其应有的含金量,令其“名副其实”。这也就是我所主张的城市化率这个指标的“积极”所在。不要去多争是62%还是65%,光喊空的指标没有多大意思。把很多半城市化人口以偏概全地算作城市化率的“分子”,实际上就是“掺杂使假”。还不如实实在在地把水平稳在那里,花大气力把那些半城市化人口的市民化真正摆上日程。

再次是城乡居民收入总的来说,浙江在这方面的工作及其成效,还是比较到位的。但是小小的缺憾也表明,政府在这个预期性指标的导向上,还有进一步提高积极性的必要。不得不承认这个现实,否则为什么“十一五”规划中GDP是增长9%,可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只有6%,整整差了3个百分点!这次在起草《思路》的过程中,我们也作了积极的争取,力求要改变这种落差很大的局面。最后的结果是可以的,出现了“同步”这一表述,就是“城乡居民收入与人均GDP同步增长”。人均GDP一般的来说,要比GDP增幅低1个百分点左右。“十二五”比“十一五”的GDP增幅要低1个百分点。“十二五”现在初定的GDP的增幅是8%,人均GDP再低一个点就是7%。这样的话,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原则也是定了7%,这是和人均GDP增幅相一致的。

当然,我在“辨析”那篇文章里也写到了,我们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的确定可以有多种选择。一种就是把GDP的增幅作为参照系,分别有高于、等于和低于三种选择。还有一种是把人均GDP作为参照系,又可以有相应的上中下三策。这也就是说,居民收入的增幅与GDP增幅之间的关系,起码就有六种选择。

我在文中最后的说法是这样的:“但无论如何,我们总不能再沿袭当年的老路了”。就是说,过去GDP和人均GDP都明显高于城乡居民收入的这个“覆辙”我们是不能“重蹈”了。否则的话,党的十七大上讲的话:“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提高最终消费率”,后面我接下去说,“又如何兑现呢?”我曾经讲过,现在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最大的危险就是心口不一,知行脱节。知道是知道的,但真正行动起来,又是另外一码事了。“我们又如何实实在在地践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呢?”我先后一共提了两个问题,就是要表明在这个指标上,我们的态度还要更积极一些。

一般来说,五年的发展总体规划总要出现20个左右的指标,少数是约束性的,往往是关于环保、民生等的;多数是预期性的,表明了党和政府对发展的一种导向。所有这些指标当中,我个人认为这三个指标是最最重要的,一个是涉及产业结构的跃升,一个是体现了社会发展的进步,还有一个是反映了我们发展的核心和根本。要言不烦,大道至简,抓住了这三个,我认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最重要的指标就有了。(下接之六)

 

点击阅读:

对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若干思考(之一)

对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若干思考(之二)

对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若干思考(之三)

对浙江省“十二五”规划的若干思考(之四)

——成稿于2010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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